正方观点:防范事故应该以隐患排查为主
反方观点:防范事故应该以人员管理为主
正方一辩(结扎车间杨琼):各位领导,各位朋友,今天我方坚持的观点是:防范事故应该以隐患排查为主。俗话说的好:“安全隐患不消除,事故预防难避免”,防范事故应该从隐患排查抓起。大家都知道,近几年来关于事故的报道在各种媒体上时常可见。但是,我们通过统计相关数据了解到,在1978年以前,或者是说在改革开放前此类的报道是很少的,原因是在开放前工业很不发达,我们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而工业和农业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工业生产中以大量的机械设备代替人员手工作业。伴随着大量设备的投入使用,接连不断的事故也就接踵而至,那么要防范事故就必须从设备下手。再看另一个情况,我国现在事故发生率是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是因为在西方发达国家,他们已经进入了以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化时代,服务业是以金融、贸易、旅游、软件等为主,这些行业使用的设备是很少的,最多只是电脑等危险性极小的设备,所以他们才能实现很低的安全事故率。“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同样的道理,“患不常查事故迟早生”,所以做好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应该以隐患排查为主。
反方一辩(生产调度部肖玉波):对方辩友,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索,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我方认为防范事故应该以人员管理为主,其主要理由如下:1、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每年全国范围举行的“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其目的就是通过竞赛的形式来提高广大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2、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把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到法律的高度,证明人员安全管理对于防范事故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3、刚刚发生不久的5·12汶川大地震,在无数让我们感动的人们中间,有一位最为值得我们尊敬的人,他就是离重灾区汶川只有几十公里的安县枣庄中学的校长叶治平。在地震来临之际,该学校2200多名教师学生在1分36秒的时间内全部安全撤离到大操场,人员无一伤亡,堪称此次地震灾难中最伟大的生命奇迹。叶校长从2005年起就对全校的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把演练的细节细化到每个老师在演习中所站的位置,生命的奇迹其实源于经常性的人员安全教育。这再一次的证明了人员安全管理在防范事故降低事故危害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我方认为防范事故发生应该以人员管理为主。
正方小结:“海恩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事故背后有29个小事故,在每个小事故的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这就是说,事故的致因与那些被我们忽视了的小问题小隐患紧密相连。小的问题不纠小的隐患不除,就会纵容它任其发展,必然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我方始终坚持防范事故应该以隐患排查为主的观点。我们分厂有许多的新职工,而且有些已经走到了关键的操作岗位上来,这些被称之为80后的职工有鲜明的特点:聪明灵活好学有闯劲,但是也吃不得苦缺乏耐性。我们认为,要避免事故的发生还是从隐患排查、硬件完善上着手,依靠人员管理变数太大,或是跟不上形式的变化。所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完善设备硬件设施,才是治本之策,才能够防范避免事故的发生。有一个受到事故伤害的朋友对我说过这样段话:曾经有一个事故发生在我身旁,而原因是我们疏忽了对隐患的排查,如果能回到事故发生以前,我们定将隐患排查彻底,如果要给隐患排查定一个期限的话,我愿意是我生命中的每一天。
反方小结:辩论要结合实际,我们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分厂进厂时间不到一年的新职工占到职工总数的30%,1-2年的职工又占到总数的40%,这部分人员是事故高发的群体,也是我们安全管理的重点,我们要求车间不得安排进厂不足三个月的新职工操作设备,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通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邓小平同志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抓住新职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这个重点无疑被证明是最有效的手段。隐患是要排除,但设备是固定的,人员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是最活跃的也是最不稳定的因素,就像是我们的成本管理一样,有固定成本,也有变动成本,究竟变动成本控制能收到效果,还是控制固定成本更有效,答案是很明显的,当然是控制变动成本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同样,对于安全管理,我们就是要迎难而上,从控制最不稳定的因素着手,加强人员管理,避免事故发生。最后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是朵幸福花,众人浇灌美如画,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安全工作严是爱,处理事故松是害,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正方观点:事故目标责任制有利于安全管理
反方观点:事故目标责任制不利于安全管理
正方一辩(原料车间陈琳):有这样一组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4年每年死亡事故人数都在13万人以上。过去的一幕幕悲剧的发生震动着国人的神经,也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通过借鉴和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安全事故目标责任制2005出台了。在推行制度当年,2005年事故死亡127089人,比上年同比少死亡9666人,下降7%,2007年总数为95447人,近十几年以来首次实现死亡人数低于10万人,比05年减少31642人,下降24.9%。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我们尊敬的万总也提出按标准做事,用数据说话,看结果评判,看了这组数据,大家应该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那就是说安全事故目标管理是科学的管理方法,挽救了无数的生命,推动着安全管理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集团公司也严格贯彻了这一规定,每个分厂都有明确的指标,今年的安全事故控制目标除了重伤和死亡率依然为0以外,轻伤事故率由原来的千分之二提高到现在的千分之一,这就意味着各单位的事故率比往年至少有50%的下降,这个任务很艰巨,为了使目标管理落到实处,集团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双汇集团安全事故处罚管理规定》,并已经于2008年5月25日下发执行,集团公司各单位在目标责任制的指导下安全管理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实现了安全工作的平稳运行,保证了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这一切都证明了我方的观点:安全事故目标管理有利于安全管理。
反方一辩(成品二车间郑颜斌):今天是安全的辩论,我们首先看一下安全的概念是什么、安全管理的主题是什么?毫无疑问,安全管理是服务于人的,是避免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受到伤害。安全管理的对象是人,是活生生的生命。刚刚过去的四川5.12大地震告诉我们,在灾难和事故面前,一切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幅幅撕心裂肺震撼人心的画面让我们再一次体会到生命的可贵。另外安全事故目标管理其错有三:1、安全事故目标管理就以为承认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经济发展,这是一种粗放的不负责的方法,把一个又一个的生命简化成一个简单的数字,是对可贵的生命的亵渎。我们敬爱的温总理在救灾现场满含深情的说:要不惜一切代价挽救生命,一个都不能放弃,我只要我那十万百姓平安归来。一席话举国同悲,国家领导人都高呼生命至高无上,我们又怎能漠视自己或他人的生命?2、再从事故目标管理的本质分析,简单来说就是在每一个考核区间对结果进行统计,在目标内的奖励或表扬,超出目标的要进行处罚或通报批评,他所面对的对象是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而安全管理是关系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的事情,不仅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更重要的是每个人的参与,只抓住少数人,脱离群众基础,是不可能真正把安全工作做好的。3、我国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体现的是事前的防范,而目标管理的本质是事后追究责任,与安全方针背道而驰,所以说是不科学的,是粗放的管理,不利于安全管理。
正方总结: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被引进我国安全管理领域,是许多的国内安全管理专家共同讨论通过的决定,难道说我们的专家都是傻瓜吗?对方这样侮辱专家的智力水平不是明智的行为。对方口口声声的说我们实行事故目标管理是承认事故无法避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那么请问,如果我们不希望更好的做好安全工作控制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还会在这里和你们激烈的辩论吗?对方说事故目标责任制是事后追究性质的,不符合安全控制重在预防的方针,那么你们是否听过这样一句话,“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落实。”事故目标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以认真落实的有利保证,安全事故目标管理以各级管理者为主要管理对象,通过目标考核实现安全管理的细化量化,而强化各级安全主管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控制事故的发生。另外对方在辩论中还提到,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否定目标管理的合理性,那么实际情况是这样吗?科学发展观批判的是不计成本的单纯的速度至上的发展模式,他从来没有否定目标管理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巨大贡献,而是要合理的确定一个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目标,以上种种都证明了这样一个事:事故目标责任制是有利于安全管理的。
反方总结:我们坚决认为事故目标责任制是不利于安全管理的。就拿近的来说吧,我们双汇日新月异的发展是因为我们有一个伟大的领航人,有先进的企业文化,有台下许多拼搏奉献的广大员工,这和目标管理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我们知道每起事故的原因都是不相同的,要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除了做好事前预防以外,更重要的是吸取事故的经验教训,做到惩前毖后。安全管理不仅要看结果,更重要的是过程,有些事故突发性和偶然性很强,如果仅看结果,忽视了对原因的分析,就不可能发现真正的隐患所在,也就无助于安全事故的控制。安全事故目标管理实质上就是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手段,事实证明这一管理方式存在很大的误区和漏洞,就像产品质量管理一样,我们必须坚持全过程、全员参与、全面控制的管理模式,关注其中的每一个细节,并制定详细的控制方案严格落实,才能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抓住主要环节是必要的,但不是全部,就好像说,你抓住了森林中最大的一棵树,就说自己拥有了整个的森林一样,是不是很可笑?控制事故要的是扎实的基础管理、严格的落实整改,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目标就可以解决的。以为靠事故目标管理就可以做好安全工作就像用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一样的荒谬。按照对方的说法,只要每月每年按照目标责任制落实奖罚就行了,还设立各级的安全管理部门干什么,我们今天辩论学习也纯粹是一种浪费。面对以上的种种疑问,你们还能理直气壮的说事故目标责任制是有利于安全管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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